明代时,和节俭相关的思想,基本上都和衣、食、住、礼展开的


明代家训中凡是提及俭思想的篇章,基本围绕衣、食、住、礼等日常生活展开。

家训训言无非是人们在经历家中琐碎事宜之后,进行的经验总结和教训反思,而琐碎事宜皆是由衣、食、住、礼等生活的多个片段组合而成,因此,研究家训中的俭思想必须从这几方面出发,才能使研究更具现实性和全面性。


食可饱而不必珍”的饮食观念

明代饮食风尚不可一概而论,受明代历史发展特殊性的影响,从时间来看,分为明初和明中后期两个不同的阶段。

明朝建国之初,百废待兴,为恢复元末战争破坏的社会经济,朝廷颁布一系列政策力倡节俭,其中涵盖了人们的日常饮食和行为习惯。


明成化以后,社会风气渐趋奢靡,特别是宫廷之中。从饮食上来看,一改明太祖统治时期倡导的朴素节俭的生活习惯,开始追求华美、绚丽的饮食风尚。

从此段记载可以看出,诸如果品这样的饭后吃食而非正餐已经如此奢华,可想而知,当时宫廷内饮食的奢靡程度。


受宫廷奢侈风气的影响,到明后期,诸多士大夫随波逐流,去追求物欲上的满足。在正德年间已出现“一席之费,多达千金”的奢侈行为,这已远远超出宫廷内一席十两银子的筵席标准,侈靡之状,可想而知。

明后期社会已奢靡无状,但并非所有人都以奢为尚,在士大夫中,有部分人始终崇尚节俭素雅的饮食习惯。


庄元臣在《治家条约》中提出的节俭之法,即通过每日节省少许,渐渐累积,长期以往积攒家财,以致家中不会致困。此法适用于贫苦之家的日常经营。

虽此段内容仅明确列举了肉和腐两种食材的节省办法,但该办法同样也适用于家中其他事物。推此以往,凡家中毫厘必会有所节省,此法也是治家之法中节俭思想的主要体现。

纵观整个明朝统治时期,从明初至明末,饮食上节俭思想占据主导,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受自然经济发展缓慢的影响,明代社会中绝大部分仍是贫苦小农,他们不具备奢侈饮食的条件,将饱腹作为饮食的主要目的。

二是深受儒家“朴素”思想影响的士大夫群体,他们其中大部分人虽已不受生活条件的束缚,但朴素淡雅的生活方式仍是他们的追求,虾鱼蟹肉的饮食在他们看来是暴殄天物的行径。

从历史上诸多家庭治理的事件中可以得出,节俭是永葆家族昌盛发展的关键要素,因此他们多在家训中对子孙的日常行为做出细致、具体的要求,以防子孙产生奢侈、攀比等过激行为,这也成为确保家庭顺利发展的方式之一。

衣可暖而不必华”的衣饰观念

明代家训中的衣饰文化体现出明人的生活状态,勤俭朴素是这一时期的主流思想。取暖、周身是衣服的主要功能。

明代家训中强调衣物适体、取暖而不追求锦绣华丽的描述常见于文,衣物节俭朴素的生活习惯也成为这一时期人们生活的共同特点。从明人家训中可以看出,布帛因其成本低、普遍且保暖、坚久且所费不糜,成为明人制衣的常用材料。

除从思想上对子孙训诫外,还有诸多家训列举实际生活中的例子,告诫子孙在衣物方面当如何节俭。

衣物装饰皆乃身外之物,不必过于追求华美。在明代虽也有部分华丽锦绣争芳之举,但从整体来看,明代大多数人仍是着朴素简洁的衣物,这与明代统治期间特殊的历史环境有关。

其一,明朝建立之初,统治者为维护封建等级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等级严格的制度规定。明朝初年,朱元璋依据面料、样式、尺寸、颜色的不同制定了相应的服饰等级制度。

从服饰面料来看,只有王公贵族、职官,才能享用锦绣、红丝、绫罗等服饰面料,庶民百姓之家不能穿着锦绣一类的衣服,只能用绸、素纱。而商人,只能用绢、布,更不许用绸、纱。就服饰的样式而言,不同等级的人也均有自己本等级应该穿的服饰,不得僭越。

职官的装束总体上为头戴乌纱帽,身穿圆领袍,腰间束带,脚蹬黑靴。职官的服装,也以品级的高下而样式各有不同,等第俨然,大体是以袍上的动物绣图区分品级的高下。

此外,尚有两项特殊的规定。这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成为人们的穿衣指南,衣服的颜色、样式等都有相关规定,限制了人们的穿衣自由,因此明代服饰的种类较为单一。

这一规定不仅是统治者为了强调自身的权利、地位,长期以往,也降低了人们花费在外貌穿着上的精力,单一朴素的穿衣风格就是人们必须长期遵守且不可逾越的规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在衣饰上的消费行为。

在士大夫们看来,此种阴阳反常的现象,有悖于伦理纲常之礼。沈鲤提出根本解决之法在士大夫,应加强家中成员的教育,反其所好,身先率之,则久当自止。

社会等级制度是礼之所在,遵规是循礼的具体表现。由此可知,奢侈僭越行为在当时看来是被人们所厌弃的,如果遇到这一情形,应当竭力改变。这一事件反映出在明代社会中,绝大多数人还是秉持着节俭朴素的穿衣风格。

其二,外饰衣着对于人的第一印象而言尤为重要。若相遇一人,在未开口说话之前,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人的外在形象,人们首先会通过外饰衣着来衡量一人的品行。

不同场合着不同衣饰,不止端庄,更有不同功用,也可表明一人做事的态度,这便是端正衣冠的作用之一。

古之四礼,于行礼之时,正衣冠是第一要务,此处衣冠应当循乎礼,符合不同场合之礼,不得过分侈靡。古时的服饰之礼一直传承到现代,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例如,现在的大部分学校规定学生在校当穿校服,并梳符合校规的发式,特定工作的工作人员于正式场合当着正装并系领结,配合适的鞋履等,成为社会上一种不成文的规定。

做人处事,应做符合社会礼仪制度,不可任意而行。因此,穿着服饰也成为规定人们行为举止的一种途径。

其三,明中后期出现奇装异服、等级僭越违背明初制度规定的穿衣行为。究其缘由,第一,制度管控的松弛;第二,经济的发展;第三,由于人内心的欲望使然,这是三者中最根本的一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追求美是人之天性。

孝宗以后,明初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日渐松弛,明朝服饰开始冲破传统制度的束缚,其种类也趋于多样,衣物开始由实用化转向美学化,争芳斗艳,渐趋奢靡。

在明初等级制度的规定、社会习俗中衣冠礼仪的规范以及个人欲望的限制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使得质朴、俭约的衣冠配饰成为明朝的服饰风尚,始终将保暖、蔽体作为服饰的主要功能。

居可安而不必丽”的居住观念

房屋建筑如衣饰一般,是人们外在形象的一种表现,可体现人的权威与地位,因此,统治者为维护自身至高无上的权利和统治地位,在房屋建制中特设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

在古代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中,皇宫成为皇帝一家的生活居所,也是明朝主要的政务处理中心。

明太祖朱元璋虽终身以俭行之,但在维护其统治权威的房屋建制上来看,相较于普通民众而言花费相对较大,但在建造过程中还是尽可能地保持节俭的风格。

纵观明代社会群体,统治者及与之有血缘关系的社会群体属于社会的精英阶层,占社会人口的少数,而身份低微、经济实力较弱的普通民众作为社会的主体,代表了明代社会的主流风向,特别是生活居所,是家庭富裕与否的直接体现,富则华,穷则陋。

在经济发展尚不平衡的明代社会中,普通民众仍然保持着贫穷的生活状态。因此,无论是朝廷政策的强制要求,亦或是普通民众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反映,亦或是按照普通民众人口所占比例来讲,明代社会群体在房屋建制方面总体上呈现出俭约、朴素的特点,更多强调的是它是否能够遮风挡雨以及是否适宜居住的功能。

普通民众依据当地自然、气候、环境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建造符合当地特色的屋室,如南方多楼居,北方多平房,河南、山西等地则多居窑洞。平民所居之房通常所用皆是草、木、砖等日常易得且便宜的材料,在经济发展尚且落后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不得不节俭求生。

士大夫作为社会中的特殊阶层,他们的府邸建造也都保持着俭朴的风格。士大夫是明代社会中的知识阶层,他们厌倦了世俗生活的喧嚣,追求一种悠闲自得的生活方式。

因此,他们的屋舍呈两极不同态势,一是身份地位显赫之家,家中资产雄厚者,多是选择购置园林别墅,山水风情,糜奢土木,奢华至极。二是财力不胜之家,一些受帝王器重之人,便会得其赏赐,帝王赏赐之宅多按照规制所建,遵循明初的俭朴之风,不会过奢,达到舒适宜人、遮风避雨的目的即可。

明代的屋舍建设多是为遮风避雨而建,是人们的安身立命之所,虽依据自然环境或是个人喜好而所建风格、规模有异,但终其目的仍是为了居住。在明代统治者的倡导下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下,明代所建房屋保持着俭朴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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