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决策部署的正确与否,往往需要基层一线的实践检验。今年10月中下旬以来,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七次大督查,对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实地督查,正是为了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落实之要,贵在执行;执行之要,贵在督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尤其要倡导和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将督促检查工作形成常态,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以落实保障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督查形式再创新。避免就督查而督查的机械死板,要创新方式方法。坚持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建立督查清单,将政策宣传贯彻、业务调研、信息沟通、改革推进等事项有机融入督查任务目标中。探索建立以工作最终落实为导向的督查流程和机制,比如,建立疑难督查事项研讨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对历史遗留、职责交叉等“疑难杂症”,采取函询认证、座谈论证等方法,理清事项来龙去脉,研判认定责任归属,推动问题解决。把握规律创新方法,让督查成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利器。
督查责任再压实。督查不是流于形式,拿试卷让基层干部答题,更不是以督查之名拉大旗作虎皮。坚持问题导向抓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要真督实查,对照时限标准,查进度、查质量,让数字代言、让事实说话,切实督出责任心、督出汗珠子、督出内动力。用好督查这把“利刃”,力不能减、劲不能松,应当滴水穿石、久久为功;严防不抓执行、不落实到位,严防措施效果停留在材料、宣传上,严防成为花瓶摆设、自欺欺人。同时,健全奖惩问责机制,坚持赏罚分明、激励干事的原则,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用好督查“利刃”,坚持以督促学、以督促干、以督促效,不断提升督查工作的政治性、权威性、统筹性和有效性,有力地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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