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上午,高州市住建局联合潭头镇人民政府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向群众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执法人员对沿街商铺和住户逐户进行上门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潭头镇中心客运站旁边的苏某个体工商户有非法经营储存过期及报废煤气瓶的情况,其中包括:15kg未过期重瓶15个、15kg过期重瓶13个、15kg过期空瓶20个、15kg报废瓶7个、15kg过期存气瓶2个。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该商户现场存放15kg液化石汽重瓶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高州市住建局依法对该商户的燃气瓶进行扣押,并由潭头镇立案依法处理。
今后潭头镇将继续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细化燃气安全工作方案,坚决守牢燃气安全底线。
【撰文】邓美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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