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0防腐”却检出防腐剂!“苏州桥”“顺昌源”两款果酒涉嫌虚假宣传

“苏州桥柚子梅酒”等2款果酒

涉嫌虚假宣传

“林海雪原”等4款样品

标签未达标

日前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公布35款果酒比较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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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包含梅见、十七光年、RIO锐澳、悠蜜、迷霓、俏雅、梅乃宿等品牌,标称酒精度从0.6%vol至15%vol不等,售价在5.9元/瓶至268元/瓶之间。购样渠道涉及多家线上平台和线下卖场。

1.

“林海雪原”等4款样品

标签未达标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从安全性、酒精度、总糖、添加剂、干浸出物、页面宣称等方面,分22项指标进行了测试和查验。

✔所有样品的全部安全性指标(甲醇、展青霉素、铅、砷等)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添加物质(防腐剂、色素、甜味剂等)含量也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但查验添加剂的标示情况时发现,4款样品分别检出山梨酸、甜蜜素,未在配料表中予以标示。分别为:

标称生产厂商/经销商为伊春市志有森林食品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志有的野生蓝莓酒,应标未标项目为山梨酸;

标称生产厂商/经销商为吉林省林海雪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由抚松县微醺酒坊销售的林海雪原冰酒,标称规格型号为750mL/瓶,应标未标项目为山梨酸;

标称生产厂商/经销商为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由昌黎县天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FSML福斯玛莱草莓味配制酒,应标未标项目为甜蜜素;

标称生产厂商/经销商为亳州市风百合酒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颜先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华味滋的荔枝酒(配制酒),应标未标项目为甜蜜素。


2

“苏州桥”“顺昌源”2款样品

“0防腐”涉嫌虚假宣传

本次比较试验发现,有2款样品页面上宣称“0防腐”,而实测检出二氧化硫防腐剂,涉嫌虚假宣传。2款样品分别为:

标称广州市顺昌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纯荔枝酒(标称商标“顺昌源”,标称规格375ml/瓶),配料表中标示含有二氧化硫,与其页面“0防腐剂”的宣称相矛盾。


冰纯荔枝酒的配料表标示与“0防腐剂”宣称相矛盾,涉嫌虚假宣传。资料图片

由中翔鼎立(北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由苏州桥酒酒厂生产的苏州桥柚子梅酒(标称商标“苏州桥”,标称规格350ml/瓶)。


苏州桥柚子梅酒涉嫌虚假宣传。资料图片

3.

样品糖含量总体偏高

特殊人群要留意饮用量

果酒中的总糖对于口感有较大的影响。本次比较试验发现,35款样品中有24款添加了各种糖类(如白砂糖、冰糖、果葡糖浆等)来辅助酿造或调配风味,样品的糖含量总体偏高,其中:

大于150g/L的有9款,最高的为253.2g/L;

100—150g/L的有10款;

50—100g/L的有12款;

小于50g/L的有4款。

从类型上看,配制型果酒平均总糖含量远高于发酵型果酒,均值分别为128.2g/L和90.1g/L。


6.

果酒酒精度

大多高于常见啤酒

本次比较试验发现,35款样品的实测酒精度在0.9%vol—14.8%vol之间。实测酒精度与标示酒精度的偏差均小于1%vol,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发酵型果酒酒精度整体较高,均值为9.2%vol;

配制型果酒均值为8.6%vol。

参考啤酒来看,果酒酒精度并不低,大多高于常见啤酒(啤酒8°P2-3%vol),超过一定饮用量也是会醉的。另外,参考酒驾相关规定,饮用大约一杯啤酒就可达到“饮酒驾车”限值,一杯果酒也能达到。

消费提醒正确理解“低度”“微醺”等宣传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配料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等信息。

🍹一般发酵型果酒均会标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果(汁)在第一位,且无其他酒基;

🍹配制型果酒较少明确标注果汁含量,配料表中水或其他酒基在第一位。

果酒的酒精度大多高于啤酒,建议消费者正确理解“低度”“微醺”等宣传用语。果酒也是酒,驾车勿饮。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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